全校各部门、各学院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和教育部、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,现将2021年国庆节放假及相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及上课安排
2021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,共7天。9月26日(周日)上班,执行周二的课表,10月9日(周六)上班,执行周三的课表。
二、放假期间有关注意事项
全校各部门、学院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要求,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其他工作。
1.强化校园管理。未预约校外车辆和人员不得入校,严格进出校门人员的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;学生宿舍禁止无关人员进入;假期校园内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,确需举办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。
2. 放假期间,提倡师生减少出行,就地过节,非必须不出武汉市,确有需要,离汉师生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但不得赴中、高风险地区,外出期间做好自我防护并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返汉后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安排。师生因突发情况处于中、高风险地区的,应主动配合当地做好有关防控工作,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、学院报告,各部门、学院汇总后及时报学校指挥部相应的工作组,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做好应急处置,确保师生平安。
3.各部门、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外出师生的登记备案工作,及时掌握师生出行动向,特别要加强出行师生健康状况的跟踪与监测,严格落实“日报告、零报告”制度。
4.严格值班值守。严格落实学校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,值班干部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传递,遇有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,严禁迟到早退、脱岗串岗。学校重点岗位、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在假期值班,负责本单位的校园安全及应急处置等工作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 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落实好防火、防水、防盗、防诈等防范措施,切实消除事故隐患。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逻,维护校园内平安稳定。
2.学工处(团委)要加强假期学生的统筹管理和安全教育,引导学生加强安全防护,确保健康平安。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相关名单报学工处备案。
3.后勤与基建处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,尤其要加强饮食安全管理,做好在校学生的住宿和餐饮服务。
4.各部门、学院要严格遵守中央、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,确保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。
5.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相关规定,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。
特此通知
武汉城市职业学院
2021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