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现将 2023-2024 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
一、寒假时间安排
1.学生从2024年1月13日(周六)起正式放寒假2月25日(周日)返校报到,2月26日(周一)正式上课2.教职工从 2024 年1月20日(周六)开始放寒假,2月23日(星期五)正式上班
二、有关工作要求
1.做好个人安全防护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做好预防工作。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离校返乡、假期出行、开学返校工作的指导。引导学生旅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,坚持良好卫生习惯,防范冬季各类呼吸道疾病,注意人身、财产安全,交通、消防安全,提高网络安全意识,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,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发现问题及时报警。到达目的地和返校后做好健康监测确保师生不带病 (传染病) 返校。
2.加强校园安全检查。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做好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,提醒学生离校前断水断电、锁好门窗保卫处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,加强校园安全整治设备处做好公共机房、实训 (实验)室防火、防爆等安全工作。后勤处落实食堂、物业等岗位人员健康监测,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。
3.加强离校师生管理。各学院、各部门要做到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离校情况及假期行程。落实离汉报备要求,处级干部离汉须严格按照干部请假有关规定执行,保证通讯联络 24 小时畅通,其他教职员工离汉须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备。全体教职员工应及时返汉返岗,确保下学期工作顺利开展。
4.严格值班值守要求。寒假期间严格落实干部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及要求,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,不得无故脱岗,及时处理市政务值班平台发布的通知、抽查等信息。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核实、迅速上报、果断处置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1月11日